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强化信用监管,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联合有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编制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符合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经研究决定予以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计划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引领性、适用性和影响力,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起草组联系人:尚伟龙
联系电话:010-53680505 13520178635
电子信箱:swl@catis.org.cn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关于《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