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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关于《服务贸易咨询人员从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
发表人: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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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强化和全面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咨询人员的职业化能力和素养,提高自身职业水平、实现职业发展,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编制的《服务贸易咨询人员从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符合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经研究决定予以立项(标准计划号:T/CATIS 021—2024)。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计划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引领性、适用性和影响力,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为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更好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代表性,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业内人士参加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相关事项说明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应为服务贸易及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商协会、高校或研究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或培训机构、企业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独立法人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相关产业园区。

2、起草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的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3、能够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相关会议、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够分享本单位的业务类型、岗位设置、任职要求、知识体系及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供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5、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能够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6、为参与标准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员颁发证书;

7、优先参与标准宣贯培训、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咨询、试点示范等;

8、根据需要能够为标准编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经费支持。

三、报名方法

同意作为本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请填写《标准起草单位回执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发送邮件至标准起草组。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宝钢大厦4层5A08

电话:010-57799903转654#,15910911902(微信同步)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zgfwmy@catis.org.cn

协会官网:www.catis.org.cn

《服务贸易咨询人员从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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