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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关于征集《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第1部分:有机硅产品》等10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11
发表人:
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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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由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承担的《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第1部分:有机硅产品》等10项团体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牵头组织,为更好地完成标准制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相关单位公开征集《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第1部分:有机硅产品》等10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第1部分:有机硅产品》等10项标准的意义

2023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于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在重点任务中鼓励有关行业协会,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中国化信积极响应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系列标准。其中重点列出的有机硅、氟化工、氯碱、轮胎、环氧树脂、锂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工程塑料、特种纤维和聚合物添加剂产品的10个品类是我国化工行业贸易量大且对产业链碳足迹影响较大的品类,对国家建设化工行业碳足迹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适用范围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第1部分:有机硅产品》等10项标准规定了有机硅、氟化工、氯碱、轮胎、环氧树脂、锂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工程塑料、特种纤维和聚合物添加剂产品摇篮到大门系统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进行量化的通用要求,包括原则、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质量要求、核算方法、结果报告与信息披露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核算。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经营、业绩或研究成果突出、在化工有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等。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单位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起草人名单;

(三)自愿为标准制定提供必要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项目按时完成,如参加工作会等。

五、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意义

(一)填补行业空白

目前化工行业缺乏产品碳足迹计算标准。参与本标准制定,可以规范化工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行业和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影响重大、持久、深远。

(二)提升国际贸易竞争力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推动绿色经济和低碳发展。本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化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其更容易进入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市场,减少因碳排放问题而面临的贸易壁垒。

(三)掌握话语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参与本标准制定,可直接反映企业对标准制定的建议和意见。

(四)政府鼓励政策

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给与鼓励和引导。政府可以引导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推动行业向低碳发展。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形成行业内的一致标准,促使企业更加主动地配合政府的环保政策。

(五)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通过制定本标准并对产品碳足迹进行评估和披露,企业能够向社会和消费者展示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并采取措施改进产品的生产过程,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六、联系方式

拟申请成为标准起草单位,请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报回执并盖章后反馈至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联系人或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起草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手机:010-64418092

邮箱:zhangh@cncic.cn

中国化信网址:www.cncic.cn

秘书处联系方式:

姓名:武一玄

电话:15300329634

邮箱:wuyx@cncic.cn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2023年12月11日


1.关于征集《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标准起草单位的函.pdf

2. 标准起草单位申报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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