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激光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申请的《激光安全员要求》团体标准,经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详见附件。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学研技术部 张主任
电 话:010-84321457
邮 箱:zhs@coema.org.cn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2025年7月4日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关于《激光安全员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