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提出需求,我会于9月28日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电催化剂电化学活性面积和加速老化测试规范》进行立项论证,经专家讨论通过,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正式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高质量、按计划推进标准制订,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订工作。
联 系 人:李沙沙18943669383 0431-88906561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7888号 长春商会大厦8楼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2022年9月28日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关于《电催化剂电化学活性面积和加速老化测试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