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教育 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绿色低碳教育指南(高校国际学生)》团体标准进行了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日—4日,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予以正式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2024年2月29日
关于2023年度团体标准申请项目立项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