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行业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根据《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协会研究,同意编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标委会秘书处:028-88466949 邮 箱:45116089@qq.com
联系人:李国志 电 话:18000538660
关于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