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团体标准《上海市绿色乡村评定标准》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论证,同意批准立项,并制定了《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