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准发布《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团体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11月7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
1.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发布《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的公告
2.《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
3.《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编制说明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4年11月7日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发布《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的公告.pdf
《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 总则》.pdf
《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 总则》编制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