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灌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协会组织专家对《北方大型灌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导则》和《北方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施工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审议,该标准通过立项,现进行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灌区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颖,电话:63449923;邮箱:guanqu160@sina.com
附件:
44关于批准《北方大型灌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导则》等两项标准编制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