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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医诊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发表人:
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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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


各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及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根据国标委联〔2019〕1 号,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促进会章程等规定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医诊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经专家评审、审定,现予以发布(发布平台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其标准号、标准名称如下:

团体标准编号: T/JX 043—2022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医诊疗技术指南》

以上团体标准自2022 年02 月20 日起实施。


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

202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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