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团体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团体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帮助企业提升应用执行标准的能力,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会将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单位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企业,自愿采信我会团体标准并按照该标准要求实际运行3个月以上的,均可申报。
二、标准示范项目
第一批重点针对以下团体标准遴选应用示范单位:
1.T/CAMRA 010—2018 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站技术条件
2.T/CAMRA 012—2019 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
3.T/CAMRA 013—2020 汽车维修连锁经营规范
企业采信我会其他团体标准的,也可独立申报。
三、选拔数量
每个团体标准的应用示范单位选拔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标准所覆盖企业主体总数量的5%,并按照省、市区域分布进行均衡。
四、工作程序
1.企业提交《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单位申请表》、《企业贯标自评报告》(见附件);
2.我会技术和标准化委员会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协会派出专家组对该企业贯标情况进行技术审查;
4.审查合格的,协会为企业颁发“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单位”证书和铭牌。
五、联系方式
夏林:13851715806(微信同),1972159682@qq.com
陈洋:13811359406(微信同),cyandzz@sina.com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单位申请表
附件2:《贯标自评报告》大纲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单位申请表20230202.docx
中汽修协关于征集标准应用示范单位通知2023020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