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丹阳市眼镜商会提出,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万新光学有限公司、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视悦光学有限公司、江苏瑞尔光学有限公司、江苏田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畅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康美达光学有限公司、江苏鸿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格林视通光学有限公司、江苏点进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天润光学镜片有限公司、江苏新视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防雾眼镜镜片》团体标准(2022修改版 报审稿);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向大家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丹阳市眼镜商会。
联系人,电话:步玉琴,15358595918(同微信号)
E-mail:dy_glasses@163.com
丹阳市眼镜商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格.docx
丹阳市眼镜商会团体标准-防雾眼镜镜片(2022修改版 报审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