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防雾眼镜镜片》团体标准编制小组已完成起草工作,按照《江苏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袁红锦
电 话:0511-86980581
邮 箱:dy_glasses@163.com
附件
1:丹阳市眼镜商会《防雾眼镜镜片》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防雾眼镜镜片》编制说明及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丹阳市眼镜商会关于《防雾眼镜镜片》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丹阳市眼镜商会团体标准 防雾眼镜镜片(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