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团体管理办法》规定,协会组织团体标准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立项论证,经公示无异议,现批准《空调制冷系统用消音器》团体标准立项。请项目提出单位按照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附件:芜湖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名单
关于《空调制冷系统用消音器》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