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论证,批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予以立项,该标准由我会组织协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主要牵头单位。
特此公告。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
2025年4月25日
关于《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