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和《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为保证团体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经标准牵头起草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提出申请,经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同意,现予以发布《磷石膏生态修复应用工程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 30日 内将意见反馈至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邮 箱:changweiwu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