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立项编制《家用及类似用途监控摄像头技术规范(暂定名)》团体标准。
请参与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内容有关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等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请与协会标准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刘红波、张利利 电话:13401064778,010-88686427
邮箱:liuhongbo_lhb@163.com,cviazll@126.com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