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3年1月31日-2月6日,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对《机动车检测站管理和服务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分类管理等级划分与评定》《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指南》《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协会技术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庆新
联系电话:024-66830703
电子邮箱:1390754946@qq.com
立项公告(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