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古田县食用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食用菌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团体标准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按期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04号关于《食用菌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