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贝雕工艺品》等5项团体标准,经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审查,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
现对立项团体标准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团体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与团标委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马悦悦
联系电话:010-58276072
电子邮箱:zbxtbw@jewellery.org.cn
如有单位或个人愿意参与团体标准的工作,请与我们联系。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立项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