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牵头制订的《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质量,确保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前,可在截止日期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指定邮箱(1194920830@qq.com),感谢支持。
联系电话:13379889988
《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