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由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厂站二次系统命名及标识规范》、《常规厂站继保自动化设备“置换式”改造取费标准》、《电化学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调频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公告。
请各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工作要求,组织标准的起草编写,强化质量管理,通力协作,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欢迎与该批团体标准有关的管理、使用、科研、认证等机构,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云南省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86136 13887299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