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发挥团体标准在教育培训行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天津市标准化条例》、《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相关规定,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启动2024年度团体标准编研项目(第一批)。
为了确保标准科学适用,贴近行业特点及管理、服务人才的工作需求,更具操作性、实用性,现向全社会征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专家,共同完成标准的制定,欢迎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为行业提供评价的规则和制度、促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发展,也有利于增加组织在相关领域的美誉度、影响力和竞争力。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
1、企事业单位人才梯队建设指南
2、企事业单位干部培训管理规范
3、培训师职业能力规范
4、培训服务管理导则
5、企业教育培训服务质量规范
二、参与条件
1、以法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并至少委派一名专家或较高技术水平人员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2、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美誉度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机构,重视质量管理并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
3、起草人员应熟悉行业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理论水平;
4、起草单位自愿承担标准编制工作所需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三、起草单位的权利
1、所有起草单位的名称列入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
2、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列入起草人员名单中(每家单位原则上限列1-2人);
3、起草单位、起草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该团体标准修订的权利;
4、参与标准制修订,将优先获得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组织的相关团体标准发布宣讲(含企业宣传)等相关服务。
四、起草单位的义务
1、积极参加与团体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发布会、宣讲论坛、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质量管理的最佳实践、案例数据、相关资料文件、参考文献和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3、在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提供专业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4、起草单位须提供必要的经费,以确保团体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五、起草单位筛选
1、将根据报名情况,每项团体标准择优选取20家以内单位。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优先考虑:
(1)有从事安全、健康质量管理体系或标准化体系、质量体系服务的单位;
(2)有相关技术指标或设计建设方案、施工案例的单位;
(3)有相关服务的单位;
(4)有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
(5)相关科研院所、协会商会、公益组织等机构。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机构,请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标准编制工作组。
2、起草单位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13920298526
电子邮箱:qijiaxie1996@163.com
附件:1、《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书》
天津市企业教育协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