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和《海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海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牵头制订的《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经济核算指引》《市场主体登记地址集群管理规范》三项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质量,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如您希望了解上述标准,请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573612602@QQ.COM,联系人将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请您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 张文琴 13337599684
陈 杰 13337541033
关于对《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机构等级评价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