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对行业治理的支撑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及《海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对《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经济核算指引》及《市场主体登记地址集群管理规范》三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立项评审会审核,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我会将牵头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计划于2024年8月完成。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海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琪、盛恩丽、蔡旗威
联系电话:13337576778、13322011758、15808904000
关于《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经济核算指引》《市场主体登记地址集群管理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