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中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理事会及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中药代煎代配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提供相关数据、标准和反馈需求,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庄文婷 电话:0755-86158015
邮箱:sztcm@szbiomed.cn
深圳市中药协会
2024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