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北京设备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北京设备管理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设备、设施更新技术鉴定标准》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由协会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京齐
电话:136010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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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设备管理协会关于《设备、设施更新技术鉴定标准》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