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行业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 (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意见征集稿)》、《共同推进川渝信创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新型显示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四川省技术创新促进会研究和重庆市新型显示行业协会批准,同意编审《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川省技术创新促进会和重庆市新型显示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标委会秘书处 028-86951033 邮 箱101886077@qq.com
四川:罗 霞 18628360109 刘 彬 13688140333
重庆:代小霞 18580107478
关于批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建设规范》团体标准联合立项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