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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发表人:
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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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据《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应突出协会特色,反映技术创新、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遵循团体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信用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应用,申报原创性、高质量的标准,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1、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2、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鼓励各相关单位联合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立项申请人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掌握标准化相关基础知识和熟悉标准起草编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申报单位负责筹措,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及《标准草案》(若有),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

2、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3、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报批团体标准,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发布。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随时提出申请团体标准立项,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立项信息。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解放路42号212室

电话:025-84489132、13813013466

联系人:郑厚如、李植杨

电子邮箱:1472553807@qq.com

 

 

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_宁信协〔2024〕第1号.pdf

附件: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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