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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关于《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发表人:
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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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国际、国内对区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日益凸显。近期,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中国。4月16日出版的第8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章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塑造了我们伟大的民族。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这一切举措都表明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和实际行动。

国家对区域文化传承保护产品的评价将成为当下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凝聚力,提升中华文化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区域文化新经济与国际文化交流和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文化产品IP保护传承的数字时代,开展城市、企业、个人等多层面的区域文化传承保护产品评价工作势在必行。经商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研制工作,现予以立项。

该团体标准的立项旨在建立文化保护产品统一大市场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对区域文化产品IP价值挖掘打造、传承发展和保护,提高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获得感、参与感。共建大文化、大旅游、大产业、大健康的文化经济新时代,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以保障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具体工作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文化保护的核心原则和区域特色实际情况,制定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文化传承:历史文化、地标文化、丝路文化、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河谷流域文化、经济带文化、现象级文化、名人文化等;企业及个人超级IP文化、文物艺术品、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匠心工坊;文旅文创产品、地标产业产品;产品质量定价标准与特定文化属性;相关规范管理、市场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二、建立评价方法和流程:确定评价方法和流程,包括评价的调研方式、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评价标准和结果呈现形式等,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制定评价标准和等级:制定评价标准和等级,明确不同等级对应的评价标准和要求,为区域文化保护产品的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四、推动标准落地实施:积极推动《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落地实施。

1. 参与创立文化产品保护基金,共建(北京)首都文化数字产融项目展示中心;

2. 发布各入围榜单;

3. 建立《区域文化保护产品数字资产库》制定产品从研、产、仓、销,确权认证、定制销售,拍卖交易,定价权益、资产管理等“一键通证”市场综合服务;

4. 出版城市版《区域文化IP价值蓝皮书》。鼓励各地区和相关机构采用该标准进行文化产品的评价工作,以提升评价的广泛性和影响力。

现诚挚邀请各地方政府、商协会组织、文化行业企业及各品牌连锁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优秀个人、业界同仁,积极参与《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共同为促进区域文化传承和保护事业及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宁浩森  13716886191(微信联系) 邮 箱:zhiyan688@163.com

 


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

2024年4月19日

关于《区域文化保护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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