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无锡市预防医学会标准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摩托车和电动车产业链工伤预防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该标准立项。
请相关单位尽快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并在标委会秘书处的指导下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无锡市预防医学会
2024年1月30日
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车产业链工伤预防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