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协会通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批准了由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环境与生育健康分会申报的《1-7岁儿童认知行为功能综合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优生科学协会。
联系人:白雪峰,联系电话:1391132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