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广宁县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广宁沙糖桔流通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冯承科 电话:13929803891
邮箱:2352242074@qq.com
广宁县农村电子商务协会
2023年12月11日
广宁县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广宁沙糖桔流通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