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医养健康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医养健康协会于2024年1月24日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及《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及《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医养健康协会
2024年1月31日
东莞市医养健康协会关于《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2024013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