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青岛市民营经济商业联合会归口管理的《民营企业清廉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青岛市民营经济商业联合会。逾期不复函,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姜静
电 话:13356865306
邮 箱:qingshanghui68@163.com
青岛市民营经济商业联合会
2024年2月6日
青岛市民营经济商业联合会关于征求《民营企业清廉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
《青岛市民营企业清廉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反馈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