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立项申请、项目论证,拟对团体标准《殡葬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导则》进行立项,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4年5月30日生效。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反馈,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予以正式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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