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单位会员、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建设,提升团体标准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立项申报应立足畜牧兽医行业的实际需求,围绕畜牧兽医行业相关的技术、产品、应用、服务等方面,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二、申报条件
1.标准选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相抵触;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拟编团体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应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且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3.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编制能力,对拟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应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充分反应各方需求,参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2家。
4.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经费、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5.现有企业标准需要在全国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制定为学会团体标准。
三、申报材料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
四、申报方式
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秘书处。
纸质材料寄至: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秘书处(石家庄市槐中路113号4楼408室,邮编:050021)。
电子版材料发至:hbxmsyxh@sina.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丽娜17798015056 郝丹13613311921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3年4月15日
8号--关于申报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