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根据《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对《科学普及 科普从业人员水平与能力评价规范》、《青少年科普教育与科技竞赛融合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告。
接下来,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秘书处将组织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建标准工作小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文慧(13414560237)、黄贤信(13416917813)
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
二Ο二三年九月六日
东莞市科普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关于《《科学普及 科普从业人员水平与能力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 2.0 盖章版.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