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经我会认真研究与审核,批准《海南省清洁乡村建设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立项,我会将牵头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现进行公告。
我会作为团标起草单位将按照《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要求,严把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相关标准制定经验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75051
邮箱:hnncrjhjxh@163.com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
2023年11月8日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关于《海南省清洁乡村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