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天津市企业家协会立项评审,团体标准《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范小佳
联系电话:022-23373578
电子邮箱:tjqxlxy@163.com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 2024年12月4日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关于批准《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