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松潘县雄山中药材种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经松潘县雄山中药材种植协会批准,现将《地理标志产品 松潘贝母》《松潘贝母种植技术规范》2项团体标准立项并予以公示。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团体标准项目的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本组织秘书处反映,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特此通知。
松潘县雄山中药材种植协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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