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推动上海市中医药标准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中医药团体标准,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以下5项中医药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1. 《肉芽肿性小叶性乳腺炎阴阳辩证专家共识》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2. 《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咳喘药学门诊服务规范》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3. 《海派中医流派及其传承人认证工作指南(试行)》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
4. 《一指禅推法操作规范》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5. 《抑郁障碍中医药防治指南》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专家组意见,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中医药学会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