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东莞市松山湖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我会于2023年11月28日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专家审议,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升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科学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同时欢迎希望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梁飒 联系电话:18038311466 邮箱:841762931@qq.com)
东莞市松山湖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会
2023年11月29日
【团体标准】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技术规范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