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你专委会提出、并申报的《美育教师胜任力测评规范》(项目号:CSEDS-2024-006)、《学员美育综合素养评测规范》(项目号:CSEDS-2024-007)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标准符合本会团体标准的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你专委会按照本会团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编制计划,认真组织标准编制工作,严把标准编制质量,注重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二0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