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大数据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广西大也智能数据有限公司、广西大数据学会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1部分: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征求意见稿),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广西大数据学会共同起草的《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征求意见稿)、《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4部分:数据质量及应用综合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5年4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广西大数据学会。
联系人:麦潇文,联系电话:0771-6113544、18277138776
邮箱:gxdsjxh@gxi.gov.cn
附件: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材料
广西大数据学会
2025年3月28日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1部分: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征求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1部分:数据治理技术服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征求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4部分:数据质量及应用综合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 第4部分:数据质量及应用综合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