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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古籍保护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发表人:
中国古籍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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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古籍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标准项目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项目重点围绕:古籍编目与定级、古籍典藏、古籍修复、古籍服务、古籍数字化、古籍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近代文献等;鼓励会员单位将具有自主创新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其他急需转化的各类技术和管理标准。(项目申报方向不限于此,具体分类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等进行补充和细化,且标准指标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具有创新性。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应保证标准研究人员与研制经费,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五)根据自愿申报情况,每个标准确认1家牵头单位,并选取最少2家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作为本标准共同起草单位。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秘书处,并提供标准草案稿,同时将所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形式为:申请单位+标准名称)。

协会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通过论证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将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凡

联系电话:010-88545451;13661056157

邮箱:zggbx@nlc.cn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


古保协函〔2024〕16号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古籍保护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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