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磷酸二氢钾》等5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征求意见汇总表》,并于2025年5月21日之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回复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许峰
联系电话:15384001578
邮箱:3842140313@qq.com
《磷酸二氢钾 》征求意见稿
《磷酸二氢钾》编制说明
《磷酸三钠 》征求意见稿
《磷酸三钠》编制说明
《人物心理画像分析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人物心理画像分析系统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智能谈话辅助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智能谈话辅助系统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基于视觉的非接触式心理评估系统规范》 征求意见稿
《基于视觉的非接触式心理评估系统规范》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关于《磷酸二氢钾》等5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