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据《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展览会服务评价规范》和《绿色展台评价规范》等 2 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廖萌茵
电 话:13950008882
邮 箱:752389528@qq.com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路 7 号 109 之四 410 室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关于003和004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团体标准立项论证结论表003 展览会服务评价.pdf
团体标准立项论证结论表004 绿色展台评价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