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由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归口,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编写《药膳配方食品生产技术规范》《药食同源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团体标准,依据《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委的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参与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起草单位应为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企业以及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具有行业代表性、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3.标准起草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2人。
2.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证书。
3.参编单位产品可采用本标准,或者将本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使用。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有意参与起草的单位请填写附件《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和《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登记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hgdzz2009@163.com邮箱或联系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珍珍 联系电话:13323840431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253490099
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2023年12月6日
23号文关于征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pdf
23号文关于公开征集参与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docx
